本會前身乃稱「十八鄉鄉公所」,地址在大樹下廟內。廟碑記載:「假神廟為會所」。
於1942年前已創立,轄區廿七條圍村。見公益社賬項存記:支付鄉公所二百元。即使日帝統治時,「鄉公所」同樣運作,可見於多筆賬目:1944年,由公益社支付「鄉公所」經費一千六百五十丹軍票、1945年鄉公所移借銀四萬一千三百二十八丹軍票、1948年供鄉議局月費六十元、村代表車費十元、司理鞋金六十元。和平後,允准僑居的擊壤村加入,但該村於1982年6月10日進行清拆,隨亦撤銷兩名村代表資格。1949年正式產生第一屆執委會,三年一屆,熊葉吉任主席、副主席:簡恆泰、周惠農,租賃元朗大馬路尚義堂樓房作「鄉公所」辦事處,延續任期至第二屆,每年由公益社支付一千餘元作為經費。1955年4月26日,熊葉吉主席功成身退,第三屆執委會選舉陳達任主席、副主席蔡創業、林榮,總務:梁煜桂,司庫:林伙,農林福利:黃武源,委員:簡恆泰,黃基業、朱憲章、陳榮邦。陳達主席在首次會議上對委員表示:「大家要盡自己的責任,為鄉民服務」。同時議將「鄉公所」名稱改為「鄉事委員會」。本會於1956年9月2日批准大旗嶺村加入;1957年7月25日崇正新村加入;1957年9月30日山貝涌口村加入。於1956年一次執委會上,林榮副主席提議通過梁煜桂委員出任公益社、上義堂、大樹下廟三個祖堂的司理。隨着會務發展的需要,1958年起,執委由11人增至15人,增加財務,稽核、交際、文書、福利、調解等職銜
1963年,發起組織港九絶無僅有的慶祝天后誕會景大巡遊,甚博廣大市民好評。同年,首次制訂「十八鄉鄉事委員會組識章程」,其宗旨為處理轄下鄉村區域事務,加強政府與民眾間聯繫及鄉村傳統習慣之了解,尤著重於(甲) 協助政府施政及維持地方秩序;(乙) 改善衞生及清潔;(丙) 促進農業及林務;(丁) 培植教育與文化;(戊) 促進福利;(己) 調解村民一切糾紛。凡列廿二條款呈元朗理民府批准,是年11月1日生效施行。1966年,因租用會所狹窄不敷使用,當屆主席蔡創業、副主席陳秀、林彥等君,議決計劃覓地籌建永久會所,隨即呈函向理民府申請撥地,稍後得到元朗理民府林志釗先生批准,撥給官地四千餘方呎作為興建會所用地。旋接1968年第八屆執行委員會主席戴權、副主席黃武源、林彥於會所籌建新會所一案,著手策劃,並徵信向各村民、各花炮會、地方賢達以及社團坊眾發起籌募建築款項。
本會會所興建三十多年來,日久狀貌舊陋,亟需修葺。2003年,梁福元主席任內,民政事務總署推行雙村長制,本鄉村代表由45人增加至71人,每感會議廳空間不夠,重修大計,刻不容緩。2005年,獲本鄉公益社贊助二百萬元,又獲民政事務處資助六萬元,玉成其事。同年五月擇吉興工,數月後工程告竣,十二月一日舉行會所重修開幕禮。恭請「中聯辦」新界工作部楊英強部長、新界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大紫荊勳賢太平紳士、元朗區區議會主席鄧兆堂太平紳士、元朗警區指揮官艾樂善總警司、元朗民政事務專員陳欽勉太平紳士、元朗地政處羅顯榮專員主禮,並蒙元朗六鄉主席及幾百村代表光臨指導,滿場鼓樂,熱鬧非常,令人鼓舞,促進會務蒸蒸日上。
2007年,本會第22屆執委會產生,程振明當選主席,林照權、葉振發任副主席,任內簫規曹隨,集思廣益,保護原居民傳統,亦作出有益貢獻。尤以承先履行,於2007年11月25日假南邊圍公園,續辦「十八鄉、博愛慈善盆菜晚會」,為博愛醫院籌募社會服務經費約七十多萬元,成績可人。2011年4月1日,本會第23屆執委會正式視事,主席梁福元、副主席駱鑑球、黃東強復任其職,駕輕就熟,難得一班委員傾心併力,不到一個月時間,成功地籌組了「十八鄉暨各花炮會」之大型會景巡遊及抽籤三十座花炮的大規模慶祝天后誕活動,廣大市民皆拍手稱快,留下美濃的回味。可見當事人之智力、毅力和勞力予人何等滿意與信心
(15-7-2011更新)